《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知识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通过,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系统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汇编整理,方便大家学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共 12 章、 112 条,该法的出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慈善活动、组织、捐赠、服务等一系列内容,为今后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基础的法律标准。是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将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 哪天是全国性的“慈善日”?
每年 9 月 5 日为“中华慈善日”。
3. 什么是慈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指出,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科教文卫体育发展、保护环境等活动在内的公益活动。国家对这些活动予以保护和促进。
4. 什么是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5. 慈善组织应该注意什么?
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
6. 参与慈善活动应遵守什么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7. 参与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内容是什么?
(1) 扶贫、济困;
(2)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3)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4)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5)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8. 慈善组织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9. 慈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2) 不以营利为目的;
(3) 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4) 有组织章程;
(5) 有必要的财产;
(6) 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公开募捐在什么范围内进行?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但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11. 公开募捐采取什么方式?
(1) 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2) 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3)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4) 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12. 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又需要开展慈善活动的怎么办?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用于符合条件的收益对象。
13. “慈善组织从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应该怎么理解?
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
14. 慈善组织怎样开展募捐活动?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 ( 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 。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15. 个人能不能发起募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16. 在社交媒体发起募捐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17. 有人骗捐诈捐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8. 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19. 公开承诺捐款却不兑现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 一 ) 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 二 ) 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20. 怎么知道捐的钱是否被挪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21. 受益人的个人信息能否被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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